一觉醒来劳荣枝二审中止中止是结束了吗
要明白中止和终止的区别。
中止: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不得已中途停止。
待条件允许的话,再行启动程序。
其中其他原因就包括:有新的证据出现,法院需要核实证据的有效性;
被告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出庭受审的等原因。
终止:是经过法庭审理,已经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法律相关条款,做出了最终判决。
关于劳荣枝案二审中止,按照劳荣枝辩护律师所言:“主要是疫情原因,只能先中止审理。
不然超过了二审的期限。
”因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不同案件的审理期限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因为在目前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公开审理劳荣枝上诉案,这也是属于一种人员聚集。
不仅对于参加审理的人员、旁听者,甚至对于被告劳荣枝,都有被感染新冠病毒的危险。
假设法院不做出中止审判的决定,等到疫情形势平稳后,或许已经过了审理期。
劳荣枝上诉案中止审理,不是表示劳荣枝就会被无罪释放。
参考:
第一,“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前者指的是审理到一半因为发生一些非人力能够控制的因素而暂时停止,等到因素过去后再继续审理。
后者指的是结束整个审理过程。
举个通俗点的例子。
张三吃饭吃到一半时领导给他打了个电话,于是张三放下了筷子,这个叫作“中止”吃饭,等打完了电话会继续吃。
等张三完全吃完饭后才叫作“终止”吃饭。
劳荣枝二审案为“中止”审理,并不是“终止”审理。
其实即使不懂法律从逻辑上也能判断出案子审理到一半时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结束。
第二,劳荣枝二审案为何会“中止”审理呢?
大家要知道,审判是一个过程,开庭只是整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是有些人以为的直接开庭。
劳荣枝决定上诉后案卷会移送至二审法院,这个时候被告的律师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官要查阅一审案卷,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等到全部搞定了再组织开庭审理,之后才会宣判二审结果,出具二审判决书,最后执行。
法律规定了二审审限,也就是在劳荣枝上诉后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审判结束,超期审判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发生了非人为因素导致审判超时的情形就要“中止”审理。
比如最后的审限为6月1日,5月25日的时候当地发生了地震导致不可能在6月1日前审判完毕。
这个时候就会“中止”审理,等到抢险救灾完成后再继续。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审判时间超过了6月1日也没关系。
第三,劳荣枝的二审之所以“中止”也是遇到了不可抗力,根据法院传来的信息可以得知是由于“新冠疫情”。
虽然法院没有透露更加具体的细节到我们基本上能够猜出一二。
比如,律师被封控了,无法提交二审证据;
律师被封控了,无法出庭代理辩护;
法院属于封控区域,无法开庭审理。
总之,现在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有封控的情形,律师不是只接了劳荣枝一个案子,全国各地都有案子,需要经常出差,遇到封控地区甚至可能因感染被隔离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可抗力结束后就能恢复审理了。
第四,“中止”审理体现了公正的司法程序。
劳荣枝罪大恶极,即使上诉基本上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最严厉制裁。
不过,即使如此也要按照程序走,体现了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也避免了留下“小辫子”让好事者拿来说事。
劳荣枝再坏也要保障其能够行使法律给的权利,比如申请辩权、聘请律师的权利。
最后提醒一些人不要在网上胡说,造谣说劳荣枝搞定了什么,审理结束了。
不懂法律没关系,可以学习,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造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鉴于目前没有更多官方的消息放出,所以只能简单就法律层面的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劳荣枝案是“中止审理”,而不是“终结审理。
”所谓中止审理是指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些案外因素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
待影响审判的因素处理完毕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所谓中止就是暂时停止,并非终止审理,这点一定要搞清楚。
中止审理就类似于在游戏中按下了暂停键,但游戏进度仍然没有更改,即使前面有一颗子弹正要将游戏终结,等你再次回到游戏,该GAME OVER还是得GAME OVER。
中止审理主要是针对审理期限,在已有审限的基础上中止计算,等到恢复审理后审理期限恢复计算,而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所以那些质疑劳荣枝已经脱罪,不会继续履行一审的死刑判决的,全都是无稽之谈。
二审劳荣枝确实存在改判的概率,但并不会用中止审理的形式去改判,这是两回事儿。
其次,劳荣枝案中止审理的理由,很可能是因为疫情原因。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理由有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而劳荣枝案的理由是第四条“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那么前三条就已经被排除了,现在网上那些自媒体炒作劳荣枝得了重病(癌症)的,都是空穴来风,跟之前乱编吴亦凡得了花柳病去就医一个路数,都是博眼球骗流量的。
另外还有说劳荣枝怀孕的,这种事情放到国产狗血偶像剧里都演不出来。
现实中像劳荣枝这样一个受到全社会高度
劳荣枝案中止审理的“不能抗拒”,大概率有两个可能性。
第一就是几家官媒报道的,劳荣枝律师所说的“疫情原因”,现阶段上海疫情虽然已经进入可控阶段,但仍然形势严峻不能松懈。
而邻居江苏省也是高度紧张,各方面的资源跟人力都集中在这一领域。
而劳荣枝这种重大刑事案件关系重大,所以不可能通过视频远程庭审去完成,只能进行现场庭审。
而安排一次庭审需要的程序本来就比较繁琐,合议庭成员,法庭档期,看守所方面的对接。
而劳荣枝案件更加复杂,还会有大量媒体跟相关人员参与见证。
在过去通过协调还可以把时间锁死,但现在非常时期,任何一个环节跟部门都可能因为疫情而无法出庭,导致庭审时间不能确定。
去年的吴谢宇一案,也是因为疫情而中止审理,时至今日也没能恢复庭审程序。
当然了,为什么不直接在裁定书上写明“疫情影响”,或者不直接引用“不可抗力”因素,非要用一个模糊的“不能抗拒”作为理由呢?
很简单的原因,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疫情是可以克服,并且正在被我们吊打的弱鸡,只要坚持下去,很快就能将疫情彻底战胜。
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不能用这么丧的词汇,于是用了一个可以任意扩张解释的“不能抗拒”。
而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开庭,直接导致了第二个中止审理的因素出现,那就是二审审限。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二审案件正常情况是两个月期限,死刑及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增加两个月审限,另外人民检察院又一个月的阅卷期限,所以总共有五个月常规审限。
另外刑事诉讼法还给予了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的权利,最多可以有两次补充侦查,每次期限一个月,并且都不用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内。
所以前后算下来,二审刑事案件总共可以有最长七个月的审限,再延期就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了。
而劳荣枝案件从去年九月宣判,劳荣枝当庭上诉之后,截止到今年四月份,七个月审限基本上已经用光了。
而江苏省高院要继续延长审限,要么中止审理,要么上报最高院报批。
以现阶段疫情的大形势来看,申请延长审限的时间也多半不够用,所以中止审理是比较科学的操作。
等隔壁上海基本控制住了之后恢复审理,这是最稳妥的做法。
综上,劳荣枝案并有出现可以推翻一审案情的重大因素出现,纯粹是当下特殊情况所导致。
相信在战胜疫情以后,劳荣枝仍然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参考:
可能逃过一死。
用金钱让被害家属的原谅。
参考:
终止不是结束,终止的原因很多,例如有新的证据证明还有重罪,需要查证核实的,例如,他有立功表现的证据应该从轻处理的,需要查证核实的,总之不是该案结束了,不审了,一定要在审。